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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告

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 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22-09-01作者: 点击数: 2,075次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是于1992年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共同批准成立的,属于处级事业单位。前身是于1959年成立的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所。单位内设综合办公室、组织人事部、财务部、科技信息部、业务管理部、党群工作部、行政保卫部、纪检部等八个职能部门。我单位属于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我单位主要职责为开展市政工程研究,促进科技发展。道路、桥梁、管道、地下工程和水泥制品、施工机械技术研究与开发,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与培训。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是一级部门决算单位,没有下级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353人,实有人数115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8477.35万元,比上年增加2329.75万元,增长37.90%。主要原因:部门横向项目收入增加。支出总计7593.95万元,比上年增加1285.41万元,增长20.38%。主要原因:由于横向项目增加,项目支出比去年有所增加。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477.35万元,比上年增加2329.75万元,增长37.9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93.2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47.1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3676.3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43.37%;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807.8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53%。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593.75万元,比上年增加1285.41万元,增长20.38%,其中:基本支出4098.7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3.97%;项目支出3495.2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6.0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993.22万元,比上年增加1.99万元,增长0.05%;支出3990万元,比上年增加1.27万元,增长0.02%。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9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人员支出2884.4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2.29%;日常公用经费182.4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57%;项目经费923.1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3.1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2021年度决算399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22万元,下降0.08%。其中:

1、“机构运行”2021年度决算3066.85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持平。

2、“其他应用研究支出” 2021年度决算923.1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22万元,下降0.35%。

主要原因:2021年政府采购结余资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066.8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21台,282.69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附件一: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2021年决算报表

附件二: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绩效评价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