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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4-01作者: 点击数: 3,509次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着力培育首都青年科技人才队伍,根据《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京科发〔2017〕65号,现启动2018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方式

通过项目资助的形式,为牵头承担科研项目的青年科技骨干提供支持。

二、推荐范围及名额

申报人所在单位(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应为在北京地区注册的法人单位。每所高校推荐不超过4名,其它每个法人单位推荐不超过2名。

已入选下列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人员不在推荐范围内:

1、中组部“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或“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

2、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3、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4、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杰出青年基金”;

6、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入选者。

三、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忠于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者。

3、申报人应是单位重点培养对象,具有较好外语口语交流能力。

4、申报的科研项目应当属于自然科学领域,对首都社会经济发展有推动作用,并有良好的应用前景。项目起止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四、网上申报及审核

申报人请于2017年3月20日后登录北京市科技人才管理信息系统(http://kjrc.bjkw.gov.cn/a)填写申报信息(申报系统使用方法参见《北京市科技人才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手册》,在注册登陆后首页下载),并由依托单位进行审核。

(一)申请

进入申报系统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登陆并填写“2018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表”,请如实填报,并上传相应附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依托单位审核(请预留单位审核时间避免过期未能提交而影响申报)。

(二)审核

依托单位登陆系统进行审核并提交至市科委,依托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4日下午17点,该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关闭提交功能。依托单位将审核合格人员信息排序后按规定推荐数量提交市科委进行形式审查。

五、申报材料报送

系统状态为“市科委审核通过”的方可下载打印。请各依托单位于2017年4月26日17:00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汇总后报送。纸质材料包括:

1、《2018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单位推荐汇总表》。

2、各推荐人申报表(含证明附件全套)。

以上材料均需登录申报系统正反面打印。所有纸质材料(带水印版)签字盖章齐全,一式一份,单独胶装。所有报送材料内容应不涉及国家机密,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慎重处理涉密问题。报送材料原则上不退还,请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材料送交地点:北京城市系统工程研究中心项目管理与评估研究部(西直门南大街16号北楼一层106室),工作日9:00-17:00。

六、咨询电话

1、政策及报送材料咨询:68717373-6601、6606、6616、6619、68713676

2、技术支持

客服电话:58858688-830(美髯公公司)

北京市科委人事教育处

2017年3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www.bjkw.gov.cn/art/2017/3/17/art_19_38468.html